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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期限出境游一次沒去成 旅行公司只給退洗浴套票

7萬多辦的旅游套餐泡了湯

2021年04月28日08:41 來源:北京晚報

  3年前,愛旅游的李大爺在某旅行公司花7萬多元,辦了一個20年的出境游套餐,本來計劃每年出游兩次,結果一次也沒成行。今年年初,他突然發(fā)現旅行公司已經人去樓空。找到對方退款時,客服卻說,只能退洗浴中心的套票。

  2017年12月,李大爺在一家旅行公司辦理了一個出境游套餐。當時,銷售人員介紹,只要一次性繳納73800元,在未來20年的期限內,公司將每年安排消費者出國旅游兩次,管吃、管住、管門票和當地交通,往返機票由消費者自行承擔,每次出游時只需要消費者再額外繳納一筆管理費。

  交完錢沒多久,李大爺就發(fā)現自己入了坑。“我發(fā)現,辦套餐的基本都是像我一樣六七十歲的老年人。有辦了套餐的朋友跟團出游了一次,發(fā)現根本不是介紹的那么回事,機票必須通過旅行公司購買,價格比較高,旅行途中還有好多自費項目,一路上的餐飲也不管了!

  由于種種原因,辦卡后的李大爺一次都沒能成行。今年年初,李大爺去旅行公司咨詢時才發(fā)現,這家公司的辦公地點已經空無一人。后來,他輾轉找到旅行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告訴他,因為疫情原因,公司已經無法為會員提供出行服務,解決方案是將會員費兌換成246張洗浴套票。“我堅持退款,可客服卻說,‘退錢沒門兒,只能退洗浴券,愛要不要’。他們還讓我把收據、合同都寄回去才能兌換,那我手里就什么憑證都沒有了!蓖丝顭o門的李大爺感到又氣憤又無奈。

  記者多次撥打該旅行公司負責人和客服電話,均無人接聽。記者隨后通過“天眼查”查詢到,該公司去年就曾因旅行合同爭議走過仲裁程序,被要求退還消費者會員費,但一直未執(zhí)行。目前該公司已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yè)、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彭艷軍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旅行公司已無法提供約定服務,李大爺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記者褚英碩)

(責編:董童、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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