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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離婚案件中年齡70歲以上的竟占一半

從“黃昏戀”到“黃昏散”

張蕾 孫瑩

2021年10月20日08:28 來源:北京晚報

  近幾年,老年人離婚高發(fā),并呈現逐年增長態(tài)勢,而且存在“高齡化”現象,其中“半路夫妻”占據了相當高的比例。在西城法院的分析數據中,近一半的離婚訴訟是由60歲以上的老人提起的。懷柔法院近5年判決的老年人離婚案件中,年齡在70歲以上的占到了一半,其中年紀最大的一位離婚老人已有92歲高齡。

  ■案例1

  大媽貼補照顧兒子一家

  大爺“心態(tài)崩了”提離婚

  王大爺喪偶多年,在遛彎時結識了61歲的李大媽。李大媽是專程從外地來北京幫兒子帶孩子的,老伴兒在幾年前去世了,兩位老人也因此多了些共同語言。

  接觸了一些日子,兩位老人都覺得對方適合相伴晚年。王大爺盤算著李大媽身子骨硬朗,今后結了婚能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生活。李大媽也想找個搭伙過日子的人,在北京有個依靠。

  起初,王大爺的兒女對父親的黃昏戀并不支持,但是拗不過老人,就隨他去了。兩位老人交往幾個月后登記結婚,李大媽也搬進了王大爺家。

  然而,婚后的日子卻越來越不如王大爺的意。

  因為是北京本地人,有房子又有退休金,在這段婚姻關系中,王大爺有著很強的心理優(yōu)勢。特別是在他腿腳越來越不聽使喚后,就更希望李大媽能每天陪伴在身邊,踏踏實實地照顧自己。但是李大媽心里卻放不下兒子,不僅三天兩頭往兒子家跑,還一直幫著帶孫子。

  王大爺的心態(tài)逐漸“崩”了,覺得李大媽純粹是占自己“便宜”,這段婚姻也失去了維持下去的意義。再婚的第6年,年過古稀的王大爺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

  西城法院受理此案后,將案件委派給人民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將兩位老人約到法院的調解室,與雙方深入溝通。

  和王大爺過了6年,就這么被“甩”了,李大媽情感上難以接受,在調解室里嚎啕大哭,幾近昏厥,堅決不同意離婚。

  為了緩和二人的矛盾,調解員建議兩位老人把心里的話說開,慎重考慮婚姻的去留。

  王大爺埋怨道,李大媽是外地人,跟他結婚就是圖有個北京戶口,好方便她兒子搖號買車!敖Y婚這些年,家里吃穿用度的錢都是我的退休金。她的錢都貼補她兒子一家了!”

  “你別胡說八道,我沒花過錢啊,再說了,過日子誰分那么細啊!崩畲髬寯喽,離婚根本不是王大爺的本意,而是他兒女攛掇的,怕她今后分走王大爺的家產,才將她掃地出門。

  “你們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收入都是共同財產,在婚姻里,你們倆也是平等的關系,這6年,也許沒達到你的預期,但老太太怎么也照顧了你,不能把人家當保姆啊!闭{解員一邊指出王大爺的錯誤想法,一邊給老太太做工作,“強扭的瓜不甜,如果真是他子女攛掇,那可以另說。但現在他本人態(tài)度很堅決,你們再過下去確實也沒有好日子!

  最終二老通過調解離婚,也沒有財產爭議。

  ■案例2

  把老伴給的養(yǎng)老錢分給子女

  大爺不依不饒導致婚姻破裂

  法官們發(fā)現,在很多離婚案件中,雙方往往都有自己的“算計”。但其實很難說得清楚,究竟是誰占了誰的便宜。

  老張起訴離婚時已年過八旬。2006年,老張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老伴兒阿玉。由于兩個人都是離過婚的,彼此都盼望著再組建一個家庭,互相有個照顧。于是,二人認識僅一周時間便登記結婚了。

  婚后,在柴米油鹽的生活中老張漸漸發(fā)現,他與阿玉性格差異較大,經常因為瑣事爭吵。2020年年底,雙方分居。據阿玉說,她是被老張的女婿趕出來的。

  原來,二人婚后沒再要孩子,老張就給了阿玉一筆錢,說是養(yǎng)老錢。阿玉拿到錢后,分給了自己的子女一部分,剩下的6萬元存到了銀行里。存款到期后,老張授意女婿將錢取走了。

  女婿說,阿玉的子女雖然分得了錢,卻從來不照顧老人,每次阿玉住院都是老張家在照顧,開銷也是老張在負擔。兩家人的矛盾也因此積攢下來。

  阿玉知道女婿擅自將錢取走后,起訴到法院要回了這筆錢。但她和老張之間的積怨也徹底爆發(fā)了。老張氣憤地到懷柔法院起訴離婚,聲稱感情破裂,已無法繼續(xù)生活。阿玉卻不同意:結婚14年,她為這個家付出了不少:“離婚了,我什么財產都沒了,我不能花子女的錢!”

  法院考慮到雙方年事已高,阿玉還因為經濟糾紛告了老張女婿一狀,二人已處于分居狀態(tài)并由各自的子女照顧,可以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最終同意了老張的離婚請求。

  ■四大特點

  “黃昏散”呈現出增長趨勢

  在西城法院5年來審理的家事糾紛案中,近一半的離婚訴訟是由60歲以上的老人提出的。這意味著,老年群體日益成為離婚的高發(fā)人群。不光是西城法院,懷柔法院近5年審理的離婚案件中也存在這樣的共性。5年中,懷柔法院共新收60歲以上老年人離婚案285件,同比增長57%,占該院離婚案件總數的14%。

  從相關案件反映出來的情況看,白發(fā)夫妻離婚案呈現出4個較為典型的特點:

  一是男性、高齡老人主動提起離婚訴訟的占相當比例。在懷柔法院判決結案的案件中,60歲以上起訴離婚的原告中,69%為男性,且年齡相對較高。起訴時,年齡在71歲至79歲的占比30%,80 歲 以 上 的 占 比20%,其中年齡最大的老人92歲。而由女性提起訴訟的離婚案件,75%的老人年齡不超過70歲,其中年齡最大的72歲。

  二是提起離婚訴訟的再婚家庭比例高,通俗講就是“半路夫妻”。懷柔法院判決的75%的老年人離婚案涉及再婚家庭,男女雙方均為再婚的占到9成,而且有7成婚后沒再孕育子女。而西城法院再婚老年人的離婚率超過了65%,且因再婚導致的家庭繼承糾紛占比達到14.3%。

  三是當事人多具有一定的年齡差。懷柔法院判決的老年人離婚案中,35%的當事人年齡差在10歲以上,最大年齡差為28歲,其中僅有一起女性大于男性。

  四是起訴時婚齡大多較長。據懷柔法院統計,再婚夫妻的老年人離婚判決中,24%的案件當事人結婚時間在10年至19年;48%的案件當事人結婚20年以上,其中婚姻存續(xù)時間最長的為36年。

  而60歲以上的初婚夫妻起訴離婚的,結婚時間都在28年以上,44%的案件當事人婚姻存續(xù)超過了40年,其中結婚時間最長的是50年,起訴離婚時絕大多數子女已經成年。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黃昏散”正呈現出增長趨勢,而且存在高齡現象。

  ■法官釋因

  婚戀觀念變化+自我意識提升

  懷柔法院湯河口法庭庭長耿榮強認為,“黃昏散”現象越來越多,與社會飛速發(fā)展帶來的家庭財產增值和老年人婚姻家庭觀念的變化密切相關。

  “在社會經濟的快速發(fā)展下,人們的生活水平較以前有了質的飛躍!惫s強表示,以房產增值為代表的財產價值的增長,直接導致老人過世后遺產價值的上升。因此,在一些再婚家庭中會出現部分子女因見不得“外人”分家產而攛掇老人離婚的現象。

  尤其是在“半路夫妻”中,有些人結婚只是為了找個人“搭伙過日子”,結婚后容易在經濟上、生活上斤斤計較,日常生活中不愿為家庭付出太多,有的甚至認為對方“精于算計、城府極深”;還有老人結婚后總把子女放在重要位置,對另一方關愛不夠。

  此外,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婚姻家庭的觀念也在與時俱進。“一些老年人的自我意識提升了,所以再婚、離婚的現象也變多了。”耿榮強說。

  再婚時存在較強功利性

  西城法院立案庭法官梁良發(fā)現,一些老人再婚時往往存在較強的功利性,有些人甚至抱著找保姆的心態(tài)在找后老伴兒,這樣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沒有保持平等的關系。而且,由于這種目的性的存在,很多老人再婚前認識時間較短,感情基礎比較薄弱,當結婚時的目的無法達成后,心態(tài)失衡,婚姻自然也就無法存續(xù)了。

  “所以,老年人再婚前更應該加強對彼此的了解,并將自身對婚姻的期待開誠布公地和對方進行溝通,理性看待婚姻,避免婚后生活不如意再遭受離婚的二次傷害。同時子女也應尊重老年人的需求,不要隨意干涉!绷毫颊f。

(責編:孫紅麗、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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