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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責任合力打破青少年溺水事故的悲劇循環(huán)

李英鋒

2022年07月20日08:14 來源:北京青年報

  青少年暑期溺亡的悲劇近年來頻頻上演。據公開報道統(tǒng)計,僅今年6月至今,全國青少年溺亡事件多達數十起。中國疾控中心2021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每年青少年溺亡發(fā)生地,80%以上是在野外開放性水域。(7月19日《法治日報》)

  又到暑期,又到青少年溺水事故的高發(fā)期。令人痛心的是,青少年溺水高發(fā)期已經成了一種悲劇的循環(huán)。每年暑期,各地都會發(fā)生青少年溺水甚至溺亡的事故。每次出事,往往是媒體予以集中報道,然后是社會關注、反思以及輿論呼吁采取相關防范措施,然而,到了下一個暑期,青少年溺水事故又接二連三地出現了……

  顯然,我們不能以應急思維來應對暑期密集發(fā)生的青少年溺水事故,而是應該以長視思維建立常態(tài)長效的預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和管理機制,充分調動起學校、家庭、政府以及其他社會主體的責任,合力為青少年筑牢防溺水“安全網”,打破青少年暑期溺水事故的悲劇循環(huán)。

  學校應該把防溺水與防火、防電、防交通事故等都列入生命安全教育計劃,從溺水事故中總結教訓,從細節(jié)入手,合理設計教學內容,保障開課次數和質量,并邀請游泳教練、溺水急救專業(yè)人士等到校給學生授課,讓學生了解游泳尤其是野泳的風險,看清游泳以及救人的安全紅線,掌握自救的技巧,提升應對溺水的反應處置能力。學校應結合教學條件加強對學生的游泳教育,在暑期把學生引導到安全的游泳場館,讓學生普遍掌握游泳技能,拓展生存技能包,降低野泳溺水風險。

  家庭需要承擔好對青少年(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責任,關心青少年的生活,注意了解掌握青少年的活動信息,鼓勵支持青少年參與正規(guī)的游泳學習訓練。如青少年到游泳場館游泳,父母等監(jiān)護人應盡量陪同,而對青少年到野外開放水域游泳的計劃則應進行勸誡、阻止。日常生活中,監(jiān)護人要多給青少年敲響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警鐘,這種家庭警示教育不是空泛模糊的“注意安全”,而是耐心地講解有關溺水事故的案例以及野泳的危險、防溺水的經驗等,讓青少年逐漸養(yǎng)成防溺水的安全觀,形成遠離危險水域和危險動作的自覺。

  政府承擔責任的發(fā)力點主要有三個——支持學校完善游泳場地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加購買游泳訓練社會服務,為中小學生學習游泳創(chuàng)造條件;針對留守兒童或隔代撫養(yǎng)兒童,督促其家庭積極承擔監(jiān)護責任,并通過村居、社區(qū)、志愿者等承擔好監(jiān)護補位責任,堵住防溺水安全監(jiān)護的漏洞;推動法律法規(guī)的完善升級,健全對野外開放水域的防溺水防范機制,繪制水庫、坑塘、河流等野外開放水域的溺水風險點警示圖,明確履行警示責任的主體以及具體的警示、巡管、隔阻措施,鼓勵民眾舉報青少年的野泳行為,打造技防、物防、人防三位一體的防溺水安全體系。

  防溺水應成為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必修課”,也應成為社會各界的安全管理共同責任。除了學校、家庭和政府,其他單位和個人也該對青少年防溺水多操操心,多盡盡責任。任何人看見了青少年的高風險野泳行為或發(fā)現了青少年的高風險野泳傾向,都該多勸勸、多吼吼、多“罵罵”,這樣,就能拓寬警示監(jiān)督的視野,就能把防溺水“安全網”織得更密實更牢靠,起到更好的防溺水效果。

(責編:孫紅麗、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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