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健康·生活

糖漿開封后三個月喝完

受訪專家:南京市婦幼保健院藥事科主任 王 菲

2018年04月23日08:43 來源:人民網-生命時報

糖漿劑因能掩蓋藥物的不良氣味,服用方便,深受患者尤其是兒童和家長的喜愛。一些常用的糖漿類藥物如兒童退燒藥等,往往每次開瓶后短時間內無法用完,家長就會有疑惑:開瓶后的糖漿類藥物的有效期有多久呢?

藥品有效期須包含兩個前提條件:第一,藥品未開啟;第二,藥品按其規(guī)定條件貯存。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通用標準認為,藥效降低10%,即被認為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明確規(guī)定,眼用制劑、鼻用制劑、涂劑、涂膜劑等藥物在啟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這是由于開封后的藥物如果存放過久,不僅藥效會降低,還存在藥物變質或污染的可能。但目前為止,對于開封后的糖漿并沒有明確的使用期限規(guī)定。南京市婦幼保健院藥事科主任王菲給出了糖漿類藥物使用及貯存的建議:

1.“怕蟲”。因糖漿劑含糖,容易滋生微生物。此類藥物不宜采取嘴對瓶口直飲的方式服藥,這樣會把口中微生物帶入瓶中,每次開瓶倒出一定液體后應妥善清理干凈瓶蓋及瓶口。

2.“怕久”。開啟后的糖漿不宜存放太久,在瓶蓋及瓶口清理干凈、不被污染的情況下,可在常溫中(25°C以下)保存1~3個月。一般冬天不超過3個月,夏天不超過1個月。

3.“怕冷”。糖漿類藥物不適合冷藏保存,這是由于這類藥物含蔗糖量通常不低于45%,儲藏溫度過低會讓糖漿中的糖分析出結晶。過低的溫度還有可能導致藥物從溶液中析出,影響藥品的穩(wěn)定性和均衡性。通常情況下,開瓶后常溫貯存最佳。

專家提示,糖漿劑打開后,若短時間內無法喝完,可以在包裝上注明開封時間,以便清楚知道藥物是否超過使用期限。服用前應對光觀察一下,如果糖漿出現大量氣泡、絮狀混懸物、沉淀物、變色、結晶,或開瓶后出現酸敗、異味等現象,說明藥物已經變質!

(責編:許心怡、楊迪)


相關新聞